工作目标

  •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公共体育场馆(以下简称场馆)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、提高场馆开放服务水平。按照《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》(体群字〔2021〕9号)要求,通过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上报信息数据。2021年底之前,将场馆接待人次等开放使用信息数据与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联通,并实现在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呈现。
  • 并于2022年持续推进场馆客流对接。

工作内容

  • 2021年11月15日前:省体育局确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,启动客流对接工作。
  • 开展客流对接,省体育局做好协调、组织领导作用,指导推进对接工作。
  • 2021年12月底前:完成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客流对接工作。

参考附件

  1. 省客流数据对接任务清单
  2. 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 场馆数据上传要求(无场馆管理系统)
  3. 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场馆数据上传要求 (系统服务商)
  4. 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 场馆数据上传要求(区域平台上)